半空一弯下弦月,将清凌凌的光辉洒落下来。秋风习习,树梢上偶尔有鸦啼惊起,引得左近的狗乱吠几声,招来主人家的喝骂。
“人生如梦惊涛里,前尘忘却赚风流。五方齐催家国乱,八荒难系木兰舟。
孤李重悬报恩果,星河漫结别天鸥。冷剑绽露秋光起,且挥碧血解君忧。
……”男子带着醉意的漫声吟诵在空寂的胡同里激起些微回声,越发如同梦呓。
苍昱扶着铁牛摇摇晃晃走在漆黑的胡同里。围墙太高,这个时段朦胧月色基本上照不进这么逼仄的空间。秋夜凉爽。尤其是在嗖嗖小风儿中旁边还有个人不断将液态物质往你衣服上倒的时候。真是太……tmd凉快了。
铁牛一只手搭在苍昱肩头,整个身子的重量几乎都挂在了苍昱身上。他尤自歪歪扭扭伸出另一只手,将葫芦里的酒往嘴里倒。可惜看上去喝得有点儿太高了,努力了几次都没找到自己的嘴,反而将酒洒了苍昱一身。
“兄弟,喝……”铁牛停下吟诵,大着舌头道。
“别了,我说哥们儿诶,你这酒都给我衣服喝了。”苍昱小声儿抱怨。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铁牛继续往苍昱身上倒酒。(苍昱:……)
这时对面提灯的家丁与他们擦肩而过,嘴里还嘀咕着,“怎的这么晚了还有酒鬼在街上乱转。”现在是一更两刻,马上便要宵禁了。
后面侍卫跟上来,一手一个将苍昱二人用力一推,按在墙上,“别动。冲撞了大人脑袋就别要了。”
尽管隔着层人皮面具,苍昱的脸擦着粗糙的墙面,给硌得生疼。旁边铁牛已经在大着舌头嚷嚷,“干什么,别碍着老子喝酒。”
另外上来一个侍卫将他翻了个儿,一拳狠狠捣在肚子上。铁牛痛得一脸狰狞,说不出话了。
轿子咯吱咯吱轻响着,朝这边过来。
就在轿身和他们将将并行的霎那,铁牛反身将打他的那名侍卫按在墙上,右手从袖中抽出短剑捅进那人胸膛。苍昱肩头一晃,闪电般翻手,左手指尖压在自己身后那侍卫的后颈劲力一吐,那人软软昏倒。与此同时,他右手拔剑,长剑在黑暗中挽了一个雪亮的剑花,那轿子的上盖便被豁然削开。
惊呼声中,铁牛已飞身从轿子上空跃过,手中短剑准确刺入那骇然仰头的官员面门。一击毙命。短剑收回,血花绽放,人飞身上墙。
身后两道剑光耀眼,直追上来,苍昱腾身而起,在半空一剑削出将来人逼退,身子借力翻上了墙头。此时铁牛一把毒针撒出,在一片呻吟咒骂声中,两人飞速离去。
“你一个都没杀?”一边奔逃,铁牛将长衫甩掉,只剩一身黑色夜行衣,低声责备苍昱,“幸亏备了人皮面具。你这样心慈手软,很容易被查到。”
“抱歉,刚才一紧张,只顾完成任务了。”苍昱也将外袍甩去,紧了紧夜行衣的腰带回答。
铁牛借着月色看了一眼他,“小王子”微眯的眼眸映着清冷星辉,没了刚出发时的紧张,漫溢着一缕放松。第一次做杀人的任务,难为他了。
两人脚程飞快,借着夜色掩护在屋脊上无声纵跃,转眼远离事发现场。
“今晚我们在怡红院过夜。”铁牛没有再纠结灭口的问题,带着苍昱又飞速转过几个街区。两人在一户人家跟等在那里的曲蛐接上头,换了衣服和人皮面具,再次上墙,越过几个院落便到了那家怡红院。
“来过青楼吗?”铁牛低声问。
“不记得。”苍昱小声回答。
他的同伴轻笑了一声,吊儿郎当勾住他的肩头,“好好放松一下。今晚哥教你怎么做男人。”
“听说你比我小一岁。”苍昱睨了他一眼,认真地回应。
后脑勺立刻被撸了一把,“得了吧,小王子。咱院儿里没人比你更小。”
苍昱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可惜声音太小,淹没在越来越近的嘈杂歌乐声中。
他们这是第二次为了阻拦东方鸿与帝都官员联手,制造血案。刺杀的官员是阿楚辉的好友、吏部左侍郎阿克顿(akdun,坚实)。这位与阿楚辉私交甚好的侍郎在拜祭礼亲王前世子时愤然表示,东方旦这个狗娘养的,为了几块破布头儿杀了他的好兄弟,他阿克顿早晚要替好友报仇雪恨。
如果阿克顿是个普通的侍郎也还罢了,问题是他是太师坤都的孙子、户部尚书陈秉仁的小舅子。东方鸿正打算通过太师和户部尚书,再次缓和两国矛盾。
艾伯特留在东方鸿手里的那份帖子今夜便到时效,看来还得另外想办法牵制这位使者。不过今夜这起暗杀,已经足够青木使节喝一壶的了。
明日,帝都的酒楼茶肆又将多出一条新闻,吏部侍郎阿克顿大人在会见绸缎商曹天凯的路上被刺杀了。而曹天凯作为皇商头目,掌握着阿楚辉和东方旦生意往来的主要渠道,刺客的意图自然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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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茶壶举起三根手指,“清倌人的第一次,纹银三百两。”
寻常人家哪里出得起这个数。苍昱不懂行情,所以木着脸没反应。铁牛则明显犹豫了一下,一脸为难地喃喃道,“怎会这么贵的。难道是天仙下凡?”
他俩现在穿了半新不旧的锦缎长衫,苍昱身后还背了把剑,眉目清秀,很像家境殷实的少年公子。
这类人在怡红院这种相对高端一点儿的青楼,那都是垫底的角色,三百两对他们来说还是比较勉强的。
大茶壶酸溜溜一笑,“比天仙还美。楼里最好的舞娘。”
这小辣椒今日怎么主动想汉子了。那么美的身段儿,他都还没尝试过。要不是她不乐意,专门炒作一下,找位爷梳拢,价格绝对不止这个数。这俩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傻小子真是艳福不浅,他不顺手宰一刀心里真过不去那个坎儿。
真有那么美才怪。铁牛心里啐了一口,面上却是作出神往之色,他犹豫再三,终于一咬牙,掏出三张银票,一脸肉疼地递到那大茶壶手里。
大茶壶捏着银票瞟了一眼楼上那道窈窕身影,正色道,“二位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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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日打了温莎侍郎?”皇帝嘴角带着丝儿笑,问松甘。
松甘一低头,“是。”
“为了紫苏?”皇帝看着儿子,眼神儿有些锐利。
“是。”松甘依旧不抬头。
“就这么喜欢?”费杨阿顿了顿,轻声问,“会不会,只是一时的执念?”
松甘摇头,抬眼看着皇帝,“儿臣在闭关时反复想过这个问题。是真喜欢。”他晶亮凤眸之中有着回忆,“父皇还记得前年儿臣跟佳善去草原吧。他说去寻一个徒儿回来带。儿臣便是在那里,碰上了紫苏。……”
二月的草原还很冷。萨满扎了足有八九条彩带,用腰铃敲打手鼓,跳着明快的舞步,祭祀鹿神抓罗妈妈,祈福新的一年风调雨顺、人寿年丰。结冰的湖边有人头戴鹿角身着鹿皮衣裙扮成抓罗格格随着萨满翩然起舞。那伴舞的十个姑娘中便有紫苏。旁观的牧族百姓纷纷为抓罗格格们喝彩。他眼中却只剩下了一个人。映衬着远山白雪,满地枯黄,她身姿矫健,像一只美丽的精灵,在枯草地上腾跃如飞,明眸若星,唇边的微笑让人见而忘忧。祭祀快要结束的时候,一个淘气的牧族男孩溜到了冰面上,一脚踩穿冰湖掉了下去。紫苏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滑过冰面,一把将那眼看要沉下去的孩子拉了上来,抱着他一个飞旋便上了岸。朴实的民众纷纷围上去致谢,松甘站在最后面,一直等着人群散去,才走过去搭讪,“你好,抓罗格格,我与你一见如故,可以邀你一起去温丹峰赏雪吗?”
女孩仰头,看了看他,弯起大眼睛噗哧笑了,“这位阿哥,哪里是一见如故,我们本来就认识啊。”
多年未见,她依然记得他。那一刻他真觉得好开心。人生而孤寂,寻求能够与自己灵魂共鸣的伴侣,是一种本能。每当他看见她绽放笑容的时候,深觉一直孤单凄冷的灵魂得到了慰藉。他需要她,就仿佛是一种注定。
“……那天,她在儿臣眼中,比天仙还美。看见她,儿臣才发现,原来人生可以变得很简单。”松甘语调轻柔。这些话落在费杨阿耳中,却是沉甸甸的。
“父皇有过喜欢的人吗?”松甘突然问。
“有。”费杨阿轻声回答。他看着自己的儿子,心口微微痛了一下。他喜欢的人已经不在了。正因为自己错失了那个女子,一直一直不得不独自忍受缺失的痛楚,才不忍心让松甘承受同样的伤痛。可是,生在皇家,要实现这个可怜的愿望真的好难。
“今日你打了温莎的事情,为父只当没听说。”费杨阿收回了话题,“你和紫苏的事,如果立下太子之前不会有意外发生,为父便替你做主了。”他温和地拍拍儿子的肩头,“好好把握。”
“父皇,会有什么意外?”松甘的眼眸清澈明敏。
“为父最害怕的,是紫苏陷落敌营期间,曾经发生过什么。”费杨阿含蓄地表示,“我儿也好好想一想。如果真的发生过什么,你还会希望与她成亲吗?”
“是。儿臣不在乎。无论发生过什么,儿臣都只愿意娶她一个。”松甘的回答让费杨阿一阵头痛。
这时内侍进来,“陛下,阿克顿侍郎遇刺身亡了。”
费杨阿眉心一簇,“请大国师额尔德和佳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