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圆月祠。
素烛高挑,罗西将军一身戎装的立像栩栩如生,嘴角微翘,碧蓝如海的眼眸低垂,俯瞰众人。
老将军纳兰济仑脸色涨红,用刀鞘敲打着香案,怒声道,“你去了哪里?为什么今年再不出来?”
纳兰毓上前扶住父亲,“爹,您这么闹,母亲在天之灵,一定不得安息。她既然已经离开,应该是魂归地府,也是好事一桩。”
“不行。我一定要见到她。不然我今天就拆了这祠堂!”他花白的胡须吹起老高,一双棕色的环眼瞪得滚圆。
“爹,这是圣上修建的,咱们拆了就犯了大罪了。”纳兰毓苦劝。
“都是那个昏君。他那么多年都霸占着她的心。现在肯定又是他,拘走了她的魂魄。老夫这辈子不杀了他誓不为人!”他一把掀翻了香案。
“爹!您已经忍了这么多年,还在乎这一两天吗?”纳兰毓低声。
纳兰济仑仰天,两行清泪慢慢淌下。“毓儿,为父就是不甘心呐。”
纳兰毓叫过两名心腹,重新摆好香案,燃起香烛,拿起一卷祭文,默默点燃。
他眼见那祭文化为飞灰,才长叹一声,低喃,“母亲,不管您去了哪里,保佑我们早日起兵吧。穆也快要回来了。等战事平复,我带他来给您也上个香。”
本来他们驻军在凉州多年,那人疑心病一犯,便将他们拆解分散,一个调任河套,一个调任扎兰旗,如今清明祭拜母亲都要长途跋涉,也是够了。不造个反,真是对不住那人的一片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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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帝国,帝都。紫禁城,养心殿。
“谷珵,前两日祥王递了个折子,求娶你作侧妃。你可知道此事?“皇帝问。
“回陛下,微臣已知。“谷珵垂头。
“那你可愿意?“
萨比袖中的手握紧。
谷珵飞速看了一眼萨比,复垂头,语调平淡,“陛下,微臣已然同意。”
“谷珵,你若是被逼无奈,朕可以为你作主。”费杨阿再次开口。
他克己守礼、素有贤名的大儿子突然好了男色,如果这是真的,那说明他对这个儿子还真是不够了解。而对于谷珵,他也是从小看到大的,根本不相信这位星师是个断袖。
萨比额头有点儿见汗。他不顾君前礼仪,抬头直勾勾看着谷珵。
“陛下,只要王爷想,微臣没有不同意的道理。微臣是心甘情愿的。”谷珵依旧垂头。
“哦。你们,不会已经在一起了吧?”皇帝拖长音调,微翘的嘴角透出玩味。
“陛下,微臣……”谷珵的脸上慢慢泛起红晕,他接下去的话说的极其艰难,“……确已和王爷有了鱼水之欢……相处融洽。”他在皇帝惊讶的注视中往地上叩了个头,“所以,名分什么的微臣并不在意。但求陛下不要为此事责难王爷。”
皇帝默然,继而朗声一笑,“难得爱卿对祥王一片忠心。朕,又怎么能委屈你只给他做个侧妃?在年轻一代国师中,我黑水帝国除了佳善,以卿之道法最为高强。这样的人才,在整个大陆都屈指可数。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不如与王妃平起平坐吧。”
他无论怎么做,都不可能偏袒这位国师。毕竟萨比才是他亲儿子。但对这样出色的一位国师,无论如何都需要在国家层面表示出重视。黑水帝国百年基业长盛不衰,一直与国师的强大有着密切关系。所以既然是第一次碰见这种情况,他有必要开好先例。
谷珵猛地抬头,“陛下,我朝从未有过一王双妃的特例。请不要为了微臣让祥王妃为难。”他眼神清澈,脸上红晕已退,显得有些苍白,“微臣只是个道士,其实有没有名份并不打紧。”
皇帝一笑,“爱卿,须知这个名分不是你个人的事,它关乎国体。“
“既然爱卿也提起自己是道士,朕觉得有句话需要提醒你。”皇帝顿了顿,俯视着那双纯净的眼睛,沉声道,“爱卿首先是帝国的国师,其次,才是祥王的人。这一点,希望你时刻牢记。”
谷珵闻言,眼圈儿一红,再次叩拜,“谢陛下教诲,微臣或不敢忘。”
皇帝放走谷珵,刷刷几笔写了诏书,从龙椅上下来,踱到萨比身前。
萨比不敢抬头,只用眼角余光瞟着皇帝那绣了海水镶牙的明黄色袍脚,上绣草龙的同色朝靴。那衣袍的主人猛的抬腿,狠狠给了萨比一记窝心脚。
萨比仰面摔倒。
“你就算是真心,也做得过分了。”皇帝冷冷道,“他从来都一心向道,本可以有更好的前程。如今无非是顾忌人臣之节,竟对你这样一坨东西不离不弃,甚至任你欺辱。若你有半分良心,以后切不可负了谷珵。别让朕后悔将他配给你。”
“父皇放心,儿臣断不会辜负他。”萨比忍痛爬起来,复端端正正跪好,“儿臣从第一眼看见谷珵,就已经暗生情愫。今日能等到父皇赐婚,不胜欢喜,怎会不知道珍惜?”
“滚。”一纸诏书砸到他身上。
长康四年春,黑水帝国星师谷珵获封祥王夫,享超品俸禄,与祥王萨比出双入对,惊掉帝都无数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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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夜色甚是美好。
长风香软,不知从哪里传来隐约的马头琴声。
圆型的大帐顶部换成了极其清透的水晶,仰头便可望见漫天星斗,和一轮皎洁弯月。
紫苏倚了床柱坐在厚厚的地毯上,喝了一小口马奶,默默放下水囊。
“不喜欢?你伤口还没长好,只能喝这个。”艾伯特道,一双绿眼睛在暗影里闪闪发亮。光看这双眼睛,真难以相信他已经重伤不治了。
“你比我伤得还要重,不是在喝酒?”紫苏瞥了他一眼。
紫苏想起白天偷偷出去乱逛时听到的一些闲话。他将她从妖谷带出时受了重伤,又让军医先抢救她,耽误了自己的救治时间。所以,再怎么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你知道你的伤……”紫苏犹豫着问。
“唔,活不了几日了是吧。”他咳嗽了几下,淡然一笑,“我这辈子从来都没委屈过自己。所以,活多久都是赚的。”
他似是轻叹了一声,缓缓道,“你不一样,你的伤过些日子也便好了,豆蔻年华何其珍贵,好好儿的身子,自是不能随便糟蹋。”
“你我素昧平生,为什么对我这么在意?”紫苏再问。
“也不能这么说。我们以前是见过的。不过那时,你是高高在上的神祇,而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艾伯特的嗓音里有着一丝笑意,“能再次遇见你,我真是太幸运了。”
他曾有整整五年的时间,随出云道长游历大陆,见多了世间冷暖,也学会了最残酷的丛林法则。向来,他喜欢的东西,还真少有弄不到手的时候。可是,这个女孩儿她是天上来的。作为一个人类,他从没想过还有机会一亲芳泽。对于他来说,能这么近的距离与她交谈,已经赚了。
艾伯特自问是个认得清形势的人。他不会狂妄到以为自恃人间权势,便可将一个天神收为禁脔,尽管他最终的目的不是向日葵一般用一生去仰望,他首先要做的,却是尽量放低自己,用最温和的,最诚恳的姿态开始,去了解她,接近她。哪怕他没几天好活了,也要在她心里挤开一道缝,留下属于他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