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卓尔(Bayannuurhot,富饶的湖泊)境内。
怪石嶙峋的牟那山矗立于一片青葱之中。绵延的草原上骏马牛羊如花儿般点缀其间。
乌梁素海(ulaastainuur,杨树林)银波万顷。一艘乌蓬大船从如镜湖面无声滑过。
成群的白天鹅在稍浅的芦苇丛生之处徜徉,偶有白鹭单足立于水中,悠然睡去。
船夫朝水面撒出渔网,顿时惊起一片水鸟,啁啁聒噪声不绝于耳。
“这是我们这里特有的黄河鲤鱼,肥美得很。”纳兰毓道,介绍着桌上新端来的一盘菜,又指着窗外笑道,“想不想吃天鹅肉,这里多的是。”
“谢谢姑父。有鱼吃就够了,天鹅肉怕是容易上火,不适合我。”艾伯特也笑。
“艾伯特,你不用跟姑父客气。前两天朔方城的事,姑父还得谢谢你呢。”纳兰毓道,“你帮姑父用的是真金白银,既然来了咱这河套,就算你想吃天上的龙,我这儿也绝不含糊。”
艾伯特掩唇轻咳,“天上的龙就不用了。姑父,听说地上的驴肉还是味道不错的。您给来点儿尝尝?”
纳兰毓大笑,“好好好,有的是。对了,草原上的牛肉正好,牛肉也来一盘。你看还有什么喜欢的,尽管点。”
艾伯特撑着头,想了想又道,“蔬菜嘛,左右就是那几种,早就吃够了。这时节草原上新发的野菜应该不少。倒是也可以来一点儿。”
纳兰毓一懵。他对野菜可不在行。想了想,大将军干脆叫来了厨子,让艾伯特自己交待要吃啥。
“野葱炒鸡蛋,蒸白蒿,红柳芽拌豆腐,蒜泥灰灰菜,凉拌霞草。就这些吧。”他跟厨师交流了一下,这当地厨子也是头一次听说有要吃野菜的贵人,甚为详细地作了介绍。最后艾伯特在他的建议下点了几样有特色的,又道,“有野葡萄了的话来一点儿。”
纳兰毓表示一听就牙酸了,“姑父去年存的河套蜜瓜还有好些,你尝尝吧。”
艾伯特一笑,“好,那就河套蜜瓜。谢谢姑父。“
纳兰毓担心他正长身体吃不饱,又叫后厨做两大份羊肉锅贴。
大船在芦苇荡附近稍作停留。厨师动作很快,派人划了小艇上岸采菜,没多久野菜先陆续被上齐。河套地区较帝都气温低了些许,春色初绽,野菜皆萌出不久,不仅味道新鲜,比平时那些蔬菜口感还要鲜嫩得多。而产自乌拉特(uran,匠人们)草原的牛肉驴肉,切成巴掌大极菲薄的片装满了平盘,跟吱吱轻响香气四溢的羊肉锅贴一道,端了上来。纳兰毓还开了瓶自产的葡萄酒。
“所以这酒是姑父军营酿制的?”艾伯特略带遗憾地表示自己前几日中了妖毒,已经不能饮酒,却又笑问。
“是啊。这剩下的两万来官兵,除了日常操练,也就只能开荒种地。”纳兰毓叹了口气,“家父那边还好。我这里的兵力越来越不足了。”
艾伯特低头夹了口菜,心头暗暗好笑。他这姑父别看表面上粗枝大叶得很,其实也是有点儿心眼儿的。至少,尽管河套地区驻兵不到两万,纳兰毓还以此为由向温莎家借兵,说是准备秋后起兵。但是最近他游走于河套地区,渐渐了解到一些隐秘。比如纳兰毓和他父亲纳兰济仑在双方驻军中点位置建立了一个地下兵站,虽然只有五万,却是真正的精兵。也就是说,若有个万一,他提前仓促举兵的话,虽然兵力确有不足,情况绝不会像他抱怨的那般糟糕。这样也好,不然以纳兰穆那耿直劲儿,怕是这辈子也造不了反了。
“突然屯兵,肯定会引起上面注意的。”艾伯特想了想,还是轻声道,“家父也一直挂念姑父这边的兵力问题。目前凉州那边战事尚紧,一时半会儿无法抽调军马过来。不过,侄儿以为,河套物产如此丰饶,又人烟稀少,姑父其实根本不用发愁兵力问题。”
他见纳兰毓两眼发光地看向自己,也不卖关子,笑了笑,“之前我西府也没有很多兵力。后来我们就在西凉境内广招难民。反正关外地广人稀,只要政策宽宥,臣民勤劳,开荒耕种,渐渐便会富有起来。而我西府并不收太多租米,只跟住户讲好,除去农忙时节,每户要有壮丁入伍,集中操练,战时杀敌,会有俸薪,若有功勋,还可多受奖励。若有战死受伤,皆得我西府抚恤。……”
纳兰毓渐渐也露出笑容,“贤侄,你真是给了姑父一个好计策啊。”
艾伯特拄着筷子,微微侧了头,冲他的姑父一笑,“姑父,还有一件事,我觉得您得有心理准备。那就是穆的心思,您是不是一直没太跟他沟通过?”
纳兰毓眨了眨眼,略带困惑地望向他。艾伯特低声,“前阵子我去帝都游玩,见过穆。他对于朝廷可是忠心耿耿。您最好先跟他沟通好了,再有举动。最近凉州战役,我父亲也劝说过他,让他带兵与您汇合,他当时一口就回绝了。”
纳兰毓一声叹息,“我就是怕他不同意,才一直没跟他讲。”
艾伯特碧眸轻眯,看着姑父鬓边的一缕银丝,声音略沉,“姑父,穆的心性耿直,也不是坏事。但是若您不跟他充分沟通,届时他要是做了相反的选择,可就糟糕了。还有,上面那位本来就心思缜密,他若从穆身上动脑筋,您可就被动了。”
纳兰毓点头,“贤侄言之有理。”
儿子这人生观,大约是自己母亲教导得太好了。罗西将军别看是个外来人,对于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这种本分很是在乎。五岁启蒙,穆跟在卧病在床的祖母身边整整一年,罗西给他灌输了太多自己的理念进去。后来韩鸣风来传授他武艺,带来的也是中土很纯粹的忠义思想。等他想起兵,儿子脑子里很多东西都难改了。
两人正说话间,大船行至深水,湖光深处一匹浑身金芒闪耀的骏马一跃而出,仰首嘶鸣。
艾伯特讶然向外看去,纳兰毓忙介绍道,“这是我河套的金马驹,妥妥的神物,每日天气晴好之时它便在水面奔驰,有时还会跑上戈壁草原。”
艾伯特但见那马儿身上有着鞍韂嚼环,身侧还拖了长长的缰绳,遂道,“这马儿还是个有主的。”
纳兰大将军倒是一愣,“嗯,这个我还真没注意。怎么,贤侄喜欢这马?喜欢的话管它是不是有主,姑父帮你抓来。”
“多谢姑父,既然它有主,君子不夺人所爱。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再来看。”艾伯特微微一笑,“这既然是神物,必然能保得一方平安,姑父更应该好好爱护,切不可轻易拱手他人啊。”
纳兰毓一听,眉毛一挑,“贤侄言之有理。从今往后姑父一定好好待它。”
话音刚落,那骏马身边现出一个少年。一身金光耀眼,只能模糊看出他双眸微弯,冲艾伯特笑道,“算你有心。这马儿是我的。”
那少年跃上马背,金色马驹一声嘶鸣,人和马顿时于湖面上奔腾而过,融于无尽烟波之中,消失不见。
艾伯特默然半晌,转头问纳兰毓,“姑父,您刚才有没有见到一个少年骑上那马了?”
纳兰毓一讶,表示并未见到。
艾伯特叹,“这神物的主人,怕也颇有来历。”
不是怕是,而是定是吧。只不过那人的相貌,虽然有金光遮挡显得模模糊糊,总给他一丝熟悉的感觉。究竟,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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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城外一役,白金帝国折损过半。由于山炮的介入,黑水一方军队也减员两万。然而毛奇驻兵葱岭脚下,明显贼心不死。
“怎么样?”紫苏问。她小脸上遮了张狰狞面具,冷眼一看如同恶鬼。
纳兰穆忍着笑,“不错。这样他们就不会一见你就大叫美人儿了。”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紫苏满意点头,“以后出兵我就戴着这个。”
“嗯,我觉得成。”
纳兰穆坐在帅案旁边,看着摆弄面具的紫苏,微忖了片刻,神色一肃,“不过,紫苏,我认为有必要给你个建议。”
“嗯?”紫苏大眼睛忽闪了两下,看向他,“怎么?”
纳兰穆顿了顿,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总结经验,发现你亲自上阵的次数有点儿多。你身为三军主帅,能不能别轻易以身犯险?有需要冲锋的地方你可以派我或者额鲁去,万一失手,军中仍旧有你,否则主帅一出事,军心就散了。”
紫苏一垂头,“我果然不适合做元帅吧?”小肩膀也跟着垮下来。
“不是。紫苏,缺乏经验,容易冒进,我刚上战场时也差不多。当然现在我做得也仍旧不够好。”纳兰穆耐心地解释,“我相信你会越来越出色的。但是作为主帅,你的性命比什么都重要。这一点你要好好思量一下。”
他温暖的大手轻轻扶上她的肩头,微微一笑,“紫苏,别泄气,加油。”
紫苏望向那双湛蓝的眼睛,用力点头,冲他也是粲然一笑,“谢谢你纳兰,我一定会努力的。”
从此,西凉驻军的元帅一直戴一张狰狞面具。
白金帝国的将士因此都称呼元帅为“兰陵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