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玉茗堂建在不高的茶山上,一带矮矮的茶树更烘托出它的高大伟岸。但,不显突兀,因了它整体都是灰砖青瓦,与茶树的绿依旧相得。

依山势而建的四进屋舍,一进比一进高三个台阶。山下路人除了可以清楚看到乌木铜环的大门,还能瞧见最后一进屋舍的雕花镂空窗扇。

附近村民依城市而居,都有些见识,背后便议论:“这个忆老板,有钱!真有钱的人才这么会享受。”偶尔见着玉茗堂的主人——忆潇湘在茶山上负手闲散,众人都远远用眼光膜拜。

忆潇湘虽年届四十,因保养得宜,皮肤白皙光滑,望之三十上下而已。平头,身板笔挺,偏清瘦。长年爱穿玄色绸缎衣裤,白底黑绒面布鞋。村民皆已城市化,见他这等古老打扮,甚是新鲜,目为古怪。

其实,大家不常得见到忆潇湘,只是隔几个月得见一次。这便更添了神秘与新鲜,大家都揣测这位忆老板肯定另有住所,只是来这里散心的。

这个揣测是对的,玉茗堂只是忆潇湘名下众多别业的一处罢了。但这里,已经是忆潇湘除了正宅以外,住得最多的一处别业了。这里幽静,虽在城市边沿却红尘不到。凭窗一眺,周围层峦翠木。更妙的是,远远可见江流一脉,浩浩无声而过,当真应了大门上郑板桥的一联:“汲来江水烹新茗,买尽青山当画屏。”

玉茗堂占地颇大,房屋不少,皆疏朗宽敞,不过,常年住着的只有四个人:管事老王,厨子老张和他媳妇,还有清洁女工何嫂。

最近何嫂因雨天赶路闪了腿,行动不得,急需一人来打理玉茗堂并护理她。为这,管事老王正四处物色。他寻思着,现在常驻的三人,都是往四十靠边的,自己更是四十好几了,该找个年轻麻利的,能减轻不少负担。

来应聘的不少,老王一个都不满意。今天有位朋友荐了个人来,等了大半天了还不见人来,老王心下不耐烦,戴了斗笠出门转转茶山。

老王和忆潇湘都爱这片茶山。忆潇湘喜欢这满山的绿和空气中的芬芳清新;老王是爱这些茶树能制成茶,自栽自用,安全放心。

眼看快到清明,牛毛雨丝铺天盖地,间或还会泛滥滂沱。茶山上触目尽青绿,显得天色益发晦暗。泥路湿滑,老王走得很小心。前面来了个身胚壮实的女孩,十七八岁的光景,齐耳短发,藏青的衣衫湿了好大一块,手里端着一顶遮雨的斗笠。

“哎,小姑娘,你干嘛不戴斗笠呢?”

“大叔,这茶树的叶子着实鲜嫩,我都等不及有阳光的时候就掐了这些下来,要送去给前面主人家。拿火一烘,这些就是香喷喷的新茶。若等它们长老了,就可惜了。”

老王看见姑娘蜜色的鹅蛋脸上都是亮堂堂的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他把她领到玉茗堂,让她换身干爽的衣服再出厅堂说话,又叫老张媳妇煮了姜糖水给她驱寒。

“小姑娘,你叫啥名字,怎么跑到我们茶山上来玩?”

姑娘双手接碗,一口气喝尽,才朗朗清脆地答应老王,“大叔,我叫香柚,是我姑父的一个朋友叫我到这里来的。你们这里真宽,干起活来肯定舒服,叔,试试我吧?”

“不用试了,你留下得了。”老王笑着一摆手,决定了。

香柚勤快,又极爱干净。每日晨光熹微就开始打扫收拾,从大门的乌木门匾到仓库最后一格地砖,无一处不清洁到。她还时时揣着一方白手帕,打扫擦洗过的地方都用它抹一下,若无污迹就罢,若有,哪怕是一星半点,她也是要重新擦洗清洁过的。

老王喜欢看她干活,动作利索,轻重得当;更喜欢和她一起转茶山,摘了鲜嫩的茶芽回来烘焙,做成新茶品尝。

忆潇湘不喝他们做的茶,但喜欢看他们在宽敞的天井里一字排开大筛子来晒茶芽,甚至还容许香柚在天井里架了锅来炒茶。他喜欢在香柚的身后看她有说有笑地把手伸进锅里,麻利地翻动着茶叶;喜欢被炭火烘得温热的甘香溢满四进空荡荡的屋舍。

香柚来了有一年多了,忆潇湘越发喜欢来玉茗堂住。以前,隔三、四个月来住几天,现在每个月都来住几天,而且每次走的时候都嘱咐香柚,“别把我的被子晒得太干了,睡得我净上火。过几天我就来了,床头的书不用收回书架,免得弄乱我的次序。”香柚总是不厌其烦地一一笑应着,把他送出门,把他送下山。

老张媳妇冷眼瞧着,经常把嘴巴凑到何嫂的耳朵根底下。何嫂不爱听,总是缝起嘴,木着脸,等她自己没趣地走开。

何嫂打从心眼里喜欢香柚。前些时她伤了腿脚,行动不便,自从香柚来以后,都是香柚照顾着。每天洗脸梳头,铺床换衣,送饭上药,香柚欢欢喜喜地替她张罗着,没有过一句怨言。老张媳妇从不帮忙,还不时使唤香柚帮忙她干些厨房里的重活。香柚却没有埋怨过老张媳妇一言半语,都是有叫必到。

以前一到晚上,香柚总会煮了艾叶水给何嫂泡脚,说是她爷爷说的,活络血气。无论何嫂如何推辞,劝说她不要这么麻烦都无济于事。每到临睡前,香柚必定提了水来。现在,何嫂的脚已经好了,行动自如,早就开始工作了,可香柚还是照旧。

看着香柚仔细冲洗过洗脚的木盆,再慢慢注满热水,然后挪到自己脚边,何嫂忍不住假装若无其事地开口和她闲聊,“你猜,我们忆老板多大年纪了?”

“猜不出来!这个人都成精了,一点都瞧不透!”香柚咬着下嘴唇,只是笑,眼睛眉毛都成了天上的弯月亮。

何嫂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也笑,“是瞧不出,不知道的,谁不以为老王是他爸爸的年纪?其实呀,忆老板只比老王小了两岁,今年四十有一了。”

香柚大吃一惊,嘴巴都圆了,“四十一?忆老板有四十一了?”

何嫂靠在椅子背上,两只脚在发烫的水里慢慢互搓着,“可不是吗?我在忆家做了二十年女工,算是知根知底的人了。”趁势便把忆老板的家事一一数来:

忆潇湘是忆家一脉单传的儿子,忆家两老是享尽富贵的人了,只惦念着能够传宗接代。忆潇湘娶的是父亲好友郭家的女儿,可算是门当户对的好姻缘。郭小姐长得极精致美丽,是名符其实的千金大小姐,万事不操心,每天弹琴,读书,书只读《红楼梦》、《再生缘》,吃燕窝,过的是精致清心的日子。忆潇湘在郭小姐跟前,说话斯文和气极了,两个人客客气气地,从没闹过红脸。

十年前,郭小姐给忆家添了个小小姐。小小姐粉嫩玉琢,千伶百俐,两家子人都爱若珍宝,想尽了办法来疼爱她。郭小姐其实是个明白人,知道忆家两老虽爱孙女,可心里到底盼着有个孙子。为人媳妇的确理应为家里开枝散叶,只是自己实在娇弱,不愿再受生育痛楚。于是,郭小姐开门见山地放话,准许忆潇湘在外面养儿子,只是将来无论忆家有多少个孩子,她的女儿都稳占忆家一半家产。公婆感念儿媳深明大义,当场就按她说的立下文书。忆潇湘的妈妈还特别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划给郭小姐生的女儿,讨她们高兴。

香柚傻傻地张大着嘴,眼睛直直地发木,半晌了才说:“那——他现在——有多少个孩子了?”

何嫂低下头,抹干脚上的水,“上一次从这里送走的那个女人,生的是忆老板的第四个女儿了。真没福气啊!她若生出个儿子倒还有机会,可惜,是个女儿,只能和前面那几个女人那样,打发了事。不过,生出个女儿都算她有些本事了,忆老板身边来来去去那么多女人,能怀上孩子的,也就这么三个。”

香柚伸长的脖颈折下去了,好像谁给了她不轻的一棍,整个人躲进了红纱台灯的阴影里,再没有多问一句。

侵早起床,开窗一望,茶园里白霜遍野,似大雪覆山,苍绿的叶子都蜷缩在浓霜下,不敢舒展。

香柚收拾好行李,垂了头跟老王告假,“前日家里面来信,说父亲腿疼的毛病又犯了,弟弟妹妹还小,都要上学,母亲一个人忙不过来,我想——”

老王瞧了瞧她,一头乌黑丰厚的头发梳得乱蓬蓬的,全然没了往日的精神。便也垂了头,把装在牛皮纸信封里的钱拉出点脑袋,“你数数!等啥时候你不忙了,想来就来呗!我们这里——总是缺人的。”

香柚没有数,接过钱就塞进藏蓝色的牛仔布背包里,含着一泡眼泪,低低地叫声“叔,我走了”,就飞快地出了大门。老王跟着脚出去,一直看着她的背影隐匿进漫山遍野的绿色里才怅怅地晃了回来。

过几天是寒露,恰好下雨,如倾如注,整座茶山都快被雨冲矮了,大家都缩在各自的屋里看雨。忆潇湘却来了,进门就叫:“香柚!还不拿毛巾来,我头发都湿了!”回头一看,递毛巾的是何嫂。

老王把红枣桂圆姜茶小心地放在忆潇湘的手边,微弓着身等他发话。忆潇湘把毛巾一甩,靠在枣红缎面软枕上,把茶端在手里吹了吹,“再找个来吧,会干活的又不止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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