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若和罗素分别后,并未等顾奚,自己往客栈走。
晌午的炎阳可是真的热,在碧蓝的天空中高挂着,散发似针尖的光芒,使人不敢抬眼,只觉得屋顶,墙上,地上,到处都在白亮亮的闪眼。
沈青若用罗素送她的手绢挡着阳光,低着头前行,越走越热,看着街道彷佛忽然变宽了许多。打眼望去,原本热闹的街市渐渐变得空旷,只是依旧不减热气。
她回到客栈时,已经晌午过半,小脸儿晒得通红,裹着汗津,刺得她生疼。
适应了好一会儿,才进房里,看见宋旻屿还在读书,就佩服学霸的这种毅力。
“怎么不休息儿?”
她一进门,宋旻屿抬头就看见一个大大的红苹果,着实憋了好久才忍住不笑。
他问:“吃饭了吗?”
沈青若明知道他在等自己,就是想逗他:“吃了呀,带顾奚下馆子了。”
宋旻屿的情绪明显低落下去,他假装不在意:“那就好,怕你们有要事,我跟娘就先吃了。”
然后,他微微侧身,背对着沈青若,手里抓着本书装模做样的看。
“阿屿,你书拿倒了。”
宋旻屿突然感觉鼻尖有点酸涩,明明已经很好的隐藏了自己的情绪,她为什么还要拆穿,她明明有更好的生活,为什么要留在自己身边!
他像一个吃不到糖的孩子,倔强的维护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
“我要休息了,你回房吧。”
沈青若:“……”
这里是客栈,他们现在住在一起,看来是被自己气糊涂了。
沈青若知道玩笑开过了,哪儿知道这么经不起欺负。
从后面一个熊抱,抱住宋旻屿:“逗你呢,好阿屿。”
“你看我这脸,像是下馆子的脸吗?”她说着,用脸颊蹭宋旻屿。
“嘶!好疼啊。”是真的疼,火辣辣的,这原主的肌肤是真的娇贵。
听她喊疼,宋旻屿哪儿还顾得上自己的委屈。
“阿屿,你手好凉啊,帮我捂着脸。”
“我有个事情,想跟你商量。”
透过东窗的阳光,正好被镂空细花的窗隙筛成五光十色,映照在她身上。
宋旻屿双手捧着红苹果,看她小嘴巴巴儿的一张一合,双眼聚满星河,像是随时能落下一般,不自觉的在脑中又开始构思少儿不宜。
“宋旻屿!”
“你听见我说什么没有?”
宋旻屿猛然回神,以为她发现异样,心脏怦怦直跳:“你说,你说,我听着呢。”
“然后呢?”
然后你个大头鬼!沈青若说的口干舌燥:“说个蛋!先吃饭。”
她懒得分明宋明屿双眼中所表现出的渴求,自己转身下楼。
宋旻屿傻乐着,感觉能被她凶,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这可是他的青若,他怎么舍得弄丢。
跟着起身,又是那个长身玉立的翩翩公子。
俩人才到大堂,菜还没有点完,就看见顾奚提溜个人进来。
顾奚将人一丢,刀疤脸就跪在沈青若脚边,还好早已过了午饭时刻,熙熙攘攘的大堂,根本无人注意这一角。
“姑奶奶,之前是我错了。”
“从今以后,李四的命就归您了,李四愿效犬马之劳。”
李四说完,额头往地上重重一磕。
顾奚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递给沈青若,是李四的卖身契。
上面的很多字,沈青若不认识,但大体能辨认虎步营几个字。
“你是军籍?”
“不瞒小姐。”李四面色惭愧,“我家世代皆为军户。”
“我原名叫李元四,有两个哥哥,死于元德三十六年,一个姐姐……”
原本生硬的声音开始变得哽咽:“被当时的虎步营统领掠夺,也死于非命。”
沈青若面带疑惑,很是不解,即是军户,按理应由国家供养才对。
宋旻屿立马为她解惑:“青若有所不知。”
“三十六年间,边境突厥来犯,一路烧杀抢掠,其手段十分残忍,几乎是到一座城便空一座城。”
“当初还是个稚嫩少年的六皇子,就是现在的睿王,请兵与徐达虎将军一起抵御外敌。”
“不到半年时间,就将突厥赶出边境,我们随州就是风盛的第一道防线。”
“这一战后,国泰民安,士兵就无仗可打,很多士兵因为军官的奴役、掠夺其妻女等产生逃亡,有的军官更会隐瞒逃亡或绝嗣军户不报,便于私占其粮饷。”
这么一说,沈青若就完全明白了,这个时代还没有以农养兵的制度,这些兵痞子精神头一松,花花肠子就出来了。
她也不得不佩服风盛的统治者,养着这么庞大的军队,还能四海升平。
“所以,你也是逃亡出来的,还给自己改了名字。”
李四点点头:“我阿姐死后,我就再没牵挂了。”
“因为是逃兵,很难有个正经营生,便只能混迹市井。”
沈青若看着他肿起的脸颊,显得刀疤更为狰狞:“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是你的行为,确实欠揍。”
“若真心归我,那我便不计从前,不然……”
“李四虽混账,但从未糟蹋任何人。”他又重重的磕几个头,额头已有血迹。
“今生能蒙小姐搭救,李四感恩戴德!”
沈青若将他的卖身契收好,让顾奚扶他起来。
“行了,都坐下吃饭吧,我都快饿死了。”
李四站在一旁,不肯入座:“小姐尊卑有别,李四守着就行。”
沈青若一个眼神,顾奚就将他按在座位上,刚好四个人。
“让你坐就坐,没事儿别婆婆妈妈的,在我这儿把活干好才是正事,其他都是虚的。”
“你们想吃什么?”沈青若看大家面面相觑,“得,还是的有个一家之主。”
“小二,点菜!”
一旁的宋旻屿,暗自捏了捏腰间的荷包,还在想怎么体现一家之主呢,桌下就伸来一只柔弱无骨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