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想女扮男装,但是换个面孔还是有必要的,毕竟是要为碧水涧出头,那就极有可能遇见风萧夜。
洛岑运气,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她的脸已经换成了另一幅面孔,她原本的脸就是很英气的哪种,所以她也不习惯把自己变得很温婉,反倒是按着原本的长相加深了轮廓,整个人看上去竟然有一种男扮女装的感觉。
洛岑对自己的这个相貌不太满意,原来这想象和现实的差距这么大,但是她也实在是不想费劲了。确实,凭空造出一张脸来是挺麻烦的。
于是,洛岑就顶着那张脸进了辛安城。
辛安城是神医门的地盘,她总觉得这所有的事都跟神医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就把这第一站定在了辛安城。
洛岑进了辛安城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所以便找了一家茶馆进去了,这样的地方不光能喝喝茶吃吃点心,关键还能听听书,说书的除了说一些常说的故事,还会夹杂着说些新鲜事,至于她今天能不能听见想要听见的东西,那就得看她的运气了。
洛岑找个角落坐下,静静的听着说书的在上边口若悬河。
当说书的说道碧水涧洛副使的时候她抬了抬眼皮,这里有她什么事?
接下来就听说书的说道:“这碧水涧的洛副使洛岑那绝对是碧水涧众魔头里的这个。”
说书的说着,伸手比了一根中指,而洛岑刚好就看见了那个手势。
她伸了伸自己的手指头,她知道大拇指代表老大的意思,小拇指代表着没有地位,可是这中指代表什么。
五指一齐伸开,她只觉得中指是最长的一个。
随后就听见那说书的说:“要说这洛岑能无耻到什么程度,那可是人神共愤啊。”
洛岑点点头,原来这中指代表无耻!
她垂下眼皮,继续吃茶嗑瓜子,那说书的继续在上边唾沫横飞,“这洛岑可是男女通吃,抓了男人就做通房,抓了女人就做压寨夫人,而且那些被她抓回去的人没有一点的人权,高兴了,逗弄两下,不高兴,那是非打即骂啊!所以有句话叫:宁愿遇上勾魂小鬼,也不愿遇上碧水涧洛岑。”
洛岑嘴角抽了抽,她要女人能干嘛?还压寨夫人呢,当她是土匪头子吗?这也不是重点,她也没抓哪个男人当什么通房啊!
看来这说书的满嘴没一句正格的,她丢了几个大钱在桌上,起身离开了茶馆。
其实也不算一点有用的信息没听到,那个说书的说三江码头就是被碧水涧的人控制着,也不知可信度能有多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就溜溜腿吧。
洛岑拉了个人大概询问了一下三江码头的方向,便向三江码头走去。
到了之后,远远的观察了一会,还真有胡三掏这么个人,在他打骂那些苦力的言语中洛岑也算是听明白了。
他是碧水涧白虎堂副堂主,在这辛安城,连神医门都要敬着他三分。
洛岑是碧水涧副使,自然知道他不是白虎堂副堂主,而且据她所知,白虎堂就没这么个人。
想来,碧水涧的人十年不入武林,若是他一个白虎堂的副堂主能在神医门的地盘这般肆无忌惮,那他还真是给碧水涧争了脸。
洛岑悠着步子走到码头,“这位副堂主,你说我看你不顺眼怎么办呢?”
洛岑语气散漫,似是那位自称白虎堂副堂主的胡三掏在她眼里就是个臭虫。
胡三掏回身就看见一个懒散的、穿着娘里娘气的男人倚在一垛货物上。
“你是哪来的瘪三,敢跑到大爷这来撒野?”话未落,手里的鞭子已经挥了起来。
而与他气急败坏的行为相反的是洛岑依旧懒散的攥住了挥过去的鞭子,她眯着眼,手上稍一用力,那胡三掏就一个跟头栽倒在她跟前,洛岑反手握住他的手腕,本想把他的手废了,但是想想,还是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更好一些。
她松开手,一脚将胡三掏踹出几米远,当然,她是收着力道的,不然一会就没法玩了。
然后就见刚刚的那根鞭子在她手里碎成了渣渣,胡三掏胆寒,那鞭子执手处可是玄铁做的,刀削斧凿都不会有一丝损耗,怎的在她手里就碎成了渣渣?
洛岑拍了拍手,像是刚刚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然后稍稍提气,便坐在了码的两米多高的货物上,看着趴在地上的男人,“我这也是闲来无事,不如我们找点乐子消遣消遣?”